网络安全和保密宣传专栏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专栏 > 网络安全和保密宣传专栏 > 保密知识
党政领导干部做好保密工作的基本要求
2010-09-15| 【 】|阅读次数: |文章来源:
 
党政领导干部做好保密工作的基本要求
(2008-09-27 10:21:17)

一、管好自己,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管好自己,是领导干部发挥带头、示范作用的重要方面。领导干部只有管好自己,才能管好别人,管好工作中的涉密事项。党中央多次强调,抓好领导干部的自身保密是做好保密工作的关键,一再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自己在保密工作中的重要责任,自觉做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的表率。

1、要有较强的保密意识

各级领导干部要从政治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保密工作的重要性,从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大局出发,重视保密工作,这是做好保密工作的思想基础和前提。同时,要熟悉掌握党和国家关于保密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以及有关保密法律法规与制度,这是做好保密工作的保证。

2、以身作则,防止泄密

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的规定》,明确规定了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10条保密守则:

1)不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2)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3)不擅自或指使他人复制、摘抄、销毁或私自留存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复印件应按同等密级文件管理。

4)不在非保密笔记本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信息设备中记录、传输和储存党和国家秘密。

5)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进行社交活动,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时,须经本单位保密部门或主管领导批准,并由本人或指定专人严格保管。

6)不准用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施和普通邮件传递党和国家秘密。

7)不准与亲友和无关人员谈论党和国家秘密,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和配偶、子女。

8)不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讲演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9)不在涉外活动或接受记者采访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确因工作需要涉及或提供党和国家秘密的,应先报经有相应权限的机关批准。

10)不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涉及党和国秘密的文件、资料或物品;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二、管好自己身边的工作人员和亲属 

保守秘密  警钟常鸣

由于工作和生活的关系,领导同志身边工作人员和亲属知悉的秘密事项比较多。社会上少数别有用心或怀着各种企图的人,往往千方百计与领导同志身边工作人员和亲属接触,通过种种方式探听各种秘密信息。领导干部对身边工作人员和亲属如果不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往往会造成泄密事件。因此,领导干部要从自身职责和政治上关心爱护的角度,加强对身边工作人员和亲属的教育管理领导干部要加强对身边工作人员和亲属的教育和监督管理,督促他们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制度。

三、认真履行领导责任制,管好辖区内的保密工作

各级领导干部在对自己主管或分管工作负责的同时,必须对其中的保密工作负责,必须管好所在地区、单位的保密工作。这是《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规定》所要求的。

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是指担任县处级及其以上领导职务的干部,在其职权范围内对保密工作所承担的领导和管理职责。这种职责应当根据领导干部的职务、分工及职权范围的不同有所区别。总的原则是:实行谁主管,谁负责;主管什么业务,同时领导和主管该项业务中的保密工作;在研究、部署涉及国家秘密的工作时,要对保密工作提出要求,做出安排;做到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保密工作就要管到哪里。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保密工作方面所承担的领导和管理职责作出以下规定:

1)健全和完善保密组织,由一名领导主持保密委员会的工作;选配保密干部从事日常的保密管理工作。

2)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上级的保密工作文件和指示,有计划的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

3)贯彻执行保密法规,制定保密工作计划。组织依法定密工作,健全各项保密规章制度,加强保密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4)对涉密的通信和办公自动化设备,负责采取保密技术防范措施。

5)对本地区、本部门主办的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重要活动、会议或项目,组织制定保密工作方案,采取保密措施。

6)认真总结本地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组织查处泄密事件,表彰保密工作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7)积极支持保密部门依法开展保密工作,切实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为保密部门和保密干部做好工作创造好条件。

 
  附件下载
中国科学院测量与地球物理研究所版权所有 备案序号: 鄂ICP备20009030号-3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徐东大街340号 邮编:430077 电话:027-68881355 传真:027-68881362